
(居銮9日讯)一群男子持铁枝等武器围殴1名男子案件;其中3名男子今日在居銮法庭面控,唯3人皆不认罪,获法官允准各以7000令吉和1名担保人,保外候审。
法官将案件展延至6月20日过堂,3名被告亦会聘请律师。
3名被告被控于上周五(3日)晚上在居銮联成花园,使用铁枝、维修摩哆工具等作为武器,殴打一名本地男子,导致他全身和额头受伤,右脚踝骨折, 目前仍在医院接受治疗。
该群殴的视频较后在社媒流传,画面中有多名男子对伤者拳打脚踢,用铁枝殴打伤者。
3名被告牴触刑事法典第325条文(严重致伤他人),罪成者可被判监禁长达7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法官允准3名被告各以7000令吉和1名担保人,保外候审。
与此同时,其中一名被告亦被控牴触1966年社团法令第43条文(参与非法组织成员),一旦罪成,可判最高3年或罚款最高5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该被告另须缴付3000令吉保释金和1名担保人,以保外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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