抛汽油弹认罪 罚款获释 阿窿跑腿1小时不到 再被捕! | 中国报 Johor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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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抛汽油弹认罪 罚款获释 阿窿跑腿1小时不到 再被捕!

    2名男子因涉嫌抛掷汽油弹罪行而被控上庭。 (取自网络)

    (峇株巴辖12日讯)2名阿窿跑腿因抛掷汽油弹罪行被控上法庭,认罪及缴付罚款后获释,岂料不到一小时,又因在雪州安邦涉及相同案件,再度被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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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9岁被告陈志朋(译名,赌场工作人员),以及30岁被告余柏瑞(译名,无业),今日在峇株巴辖推事庭上,被控于5月7日凌晨3时在亚依淡英达路,试图朝一名33岁男子的住家抛掷汽油弹。

    2名被告因此举抵触刑事法典第426条文(蓄意破坏),并于刑事法典511条文(企图犯罪),以及第34条文(共谋)同读。

    两人聆听控状后,在推事苏海拉面前认罪,并各自缴付4000令吉罚款。

    此案主控官为西蒂卡丽嘉副检察司,而被告的代表律师则是来自全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的律师陈松元。

    案情指出,事发时,形迹可疑的两名被告被保安发现,两人最终在居民及保安的合力下制服,并从两人身上发现两个装有易燃液体的瓶子,相信是被告的干 案工具,而过程中,其中一名被告陈志朋的左手也因此受伤,另外也造成两名居民受伤。

    庭上,因为纵火属于严重罪行,并且将造成受害者损失,所以控方要求判处两名被告重刑。

    在听取双方陈词后,推事判处两名被告各罚款4000令吉,若无法偿还罚金,则须以坐牢两个月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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