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入学生宿舍抢劫 2男被控不认罪 | 中国报 Johor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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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潜入学生宿舍抢劫 2男被控不认罪

    两名被告利兹(右2起)和罗贞拉阿鲁慕根,在休庭后被庭警带离法庭。

    (麻坡16日讯)两名印裔青年结伙抢劫麻坡巴莪敦胡申翁大学学生宿舍,今日被控不诚实接收赃物以及刑事侵入两项指控,惟被告否认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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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人分别拥有27项及33项犯罪前科,今日被带上麻坡推事庭面控。

    第一被告为21岁的罗贞拉阿鲁慕根,拥有27项案底,他共面对5项控罪。 其中3项控状指他于今年4月15日下午约1时30分,在巴莪大学城不诚实接收3名国际伊斯兰大学学生拥有的桌子、手机及笔记本电脑。

    其行为牴触刑事法令第411项(不诚实接收赃物),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5年监禁,或罚款。

    此外,被告被指控于上述日期、时间地点拥有3.15克甲基安非他命毒品,牴触1952年危险毒法令第12(2)项条文。

    被告承认的唯一罪名是尿检对毒品呈阳性反应,牴触同一法令15(1)(a)条文;推事法丁判被告坐牢6个月,刑期由4月15日被捕日算起。

    第二被告为20岁的利兹则被控于上述日期、时间及地点非法侵入敦胡申翁大学学生宿舍,牴触刑事法令447项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3年监禁及罚款3000令吉。

    推事法汀达丽拉裁定首名被告的不诚实接收赃物罪名可以5000令吉保外,至于拥毒罪名则可以2000令吉交保。

    推事法汀达丽拉谕令第二被告的刑事入侵罪名可以2000令吉保外候审,并将案件定于6月25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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