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3日讯)37岁男子涉伪造证据,将约216克的大麻放入妻子停在组屋停车场的车子内,意图栽赃,被控上法庭。
被告是新加坡籍男子陈祥龙,他今早通过视讯在国家法院面控。
被告面对一项伪造证据以及一项拥毒控状。根据控状,他涉嫌在去年10月17日清晨5时40分左右,在榜鹅一带的北岸通道(Northshore Drive)第408C组屋底层泊车场犯案。
被告被指将216.17公克的大麻放在一名女子何艳英的车子。女子的车子当时停在底层一楼的停车场。控状指,被告是为了让警方怀疑女子拥毒才这么做。
根据婚姻注册局的记录,何艳英是被告的妻子。

被告并没有成功栽赃。控状指,216.17公克的大麻其实属于被告。法庭记录也显示,被告从10月18日起就被还押至今,显示当局很快就将被告逮捕。
根据新国法律,伪造证据的罪名一旦成立,可被判坐牢至少7年。另外,持有的大麻若少于330克,可面对最长10年监禁或最高2万元(7万令吉)罚款。
案件目前定在本月30日进行审前会议。(人名音译)
记者今天走访事发地点时,发现被告妻子所开的是一辆C级黑色马赛地。
车子内装有行车记录器。
截至截稿时间,车主都没来取车。
被告与妻结婚不到3年
案发时,被告与妻子结婚不到3年。
根据婚姻记录,被告与妻子是于2021年2月结婚。控状并未揭露被告为何栽赃妻子。
根据会计与企业管制局(ACRA)记录,被告在2019年3月创办一家公司,售卖游戏软件和应用。
该公司有另外两名合伙人。他们在2019年4月退出公司。约1年后,公司于2020年6月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