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来24日讯)一名斋戒月市集小贩因售卖受污染含有细菌的食物,被控上法庭,被判处2700令吉罚款。
该小贩昨日在古来推事庭,被控牴触了1985年食品法令37(3)条文,小贩当庭认罪。
来自新山县卫生局的主控官莫哈末法鲁兹副检察司要求推事判处被告适当的惩罚,以维护消费者的利益,即可购买到安全食用的食品。
古来推事阿祖琳莎希拉因此在1983年食品法令和1985年食品条例下,判处被告罚款2700令吉。
根据案情,古来县卫生局食品安全和质量组官员,到新山公共卫生实验室进行食品抽样检查时,发现有关食物已被细菌污染。
古来县卫生局在面子书发文指出,在1985年食品法令37(3)条文,任何人不得进口、提供或或销售被污染的食品,并可在相同条例397条文下判。 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最高可达1万令吉,或坐牢不超过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