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来24日讯)两家食肆的职员在处理食物时,由于没有穿鞋,以及佩戴着手链,遭卫生局官员逮个正着,被提控后各被罚款300令吉和2000令吉。
控状显示,古来县卫生局官员到数家食肆展开检查活动,分别在古来太子城及庄园,发现有两家食肆的职员在处理食物时,没有穿鞋,同时佩戴着手链。
根据2009年食物卫生条例第32章,处理食物者必须穿着围裙、头套和鞋子,一旦违规,罪成可被判罚款不超过1000令吉;根据2009年食物卫生条例第33章(1)(f) ,处理食物者不能佩戴首饰,违规可被判罚款不超过1万令吉,以及监禁不超过两年。
根据古来县卫生局昨日下午在面子书发文,较早前,新山县卫生局主控官莫哈末法依鲁兹要求推事给予被告适当的处罚,以提升被告及民众的意识,在处理食品时 更加留意及守法。
两名被告认罪后,古来推事阿祖琳判处两名被告,各别被罚款300令吉和2000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