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摄政王称柔非属大马 法律专家:有违宪法 | 中国报 Johor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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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柔摄政王称柔非属大马 法律专家:有违宪法

    (新山14日讯)柔佛摄政王东姑依斯迈声称柔佛并非属于马来西亚,反而是平起平坐的伙伴,但法律专家认为,东姑依斯迈的观点不正确,也违反联邦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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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媒“当今大马”报导,理科大学法学教授哈兹米受访时指出,联邦宪法没有关于州属是平等伙伴地位的条文。

    他说,联邦宪法第1(2)条文明确阐明,所有州属都是马来西亚的一部分,包括柔佛、砂拉越和沙巴。

    “关于马来西亚的成立和架构,我们必须回归宪法。”

    另外,资深律师哈聂夫认为,必须参考1948年和1957年签署的两项协议。

    他说,有11个州,其中9个由苏丹统治,槟城和马六甲则将主权移交给当时的马来亚联合邦。

    “换句话说,所有州属,包括玻璃市、吉打、霹雳、柔佛(及其他州)都将行政权移交给了马来亚联合邦。”

    他说,联邦宪法阐明中央和州属的管辖权,以及允许国会和州议会就相同事项制定法律的并行清单,只要不存在重叠。

    针对东姑依斯迈要求柔佛从其税收贡献中获更高分配,哈聂夫认为,基本设施如学校、医院、公共交通等是由联邦政府资助。

    “当一名马来西亚人缴税时,无论他们来自玻璃市、槟城、柔佛,他们都不是以那个州属的居民身份缴税。”

    “他们是以马来西亚公民的身份缴税,联邦政府则把这些税收用于各部门的各种项目。”

    就税收分配问题,哈兹米认为,若柔佛感到不满,柔州政府应与中央政府讨论。

    柔佛摄政王东姑依斯迈日前作客播客节目“来听一下”时,发表呼吁改革联邦制度 ,将柔州当作合作伙伴对待,并将每年上缴的州税收入20%至30%归还柔佛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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