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山20日讯)早前涉嫌醉驾撞死17岁摩哆骑士的工厂操作员,今日面控时不认罪,获法官允准以7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
25岁的被告L.沙迪斯古马今日在新山推事庭,被控于上周六(15日)凌晨约12时15分驾驶着运动型休旅车,行驶在新山路朝振林山路至本达斯(Pendas)第41公里处,撞上一名17岁摩哆骑士。
该摩哆骑士由于伤势严重,于翌日去世。当局经检测后,发现被告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达173毫克。
被告牴触1987年陆路交通局法令44(1)(b)条文,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15年,以及罚款最高10万令吉,此外其驾驶执照可被吊销长达10年。
此案主控官为交通调查及执法组的S.威其纳斯瓦利警长,他建议推事将被告的保释金定为1万令吉,并且每月须到江加埔来警局报道一次,以及暂停驾照,直到案件审理结束。
被告的代表律师桑嘉兰,则以被告在新加坡工作每月仅赚取2500令吉及被告父亲即将接受眼部手术为由,要求减少保释金额。
推事A.莎米妮最终允准被告以7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并附加条件,另择订7月23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