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山21日讯)工业区内一家洗衣店业者未持有液化石油气库存准证,遭到国内贸易及生活成本局执法组取缔,28桶液化石油气桶悉数被充公。
柔佛州国内贸易及生活成本局是接获公众投报后,4名执法人员于昨日中午12时许,前往新山绿色工商业园区(Eco Business Park)内一家洗衣店展开取缔行动。

柔佛州国内贸易及生活成本局主任丽丽丝莎斯琳达今日发文告指出,执法人员要求业者出示液化石油气库存准证时,揭发业者未持有关准证。
她说,当局已充公28桶液化石油气以及带回相关文件,以作调查。
她说,该洗衣店业者涉嫌触犯1961年统制品管制法令,一旦罪成,可被罚款不超过10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
她指出,当局也会对液化石油气的供应商展开调查,若发现有违反1961年统制品管制法令,即向没有准证的个人或单位采取行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