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g
搜索
简
APP
主页 > 狮城焦点

诈骗

元宝

狮城焦点

文 文 文

狮城焦点|涉用假金元宝行骗 3男落网面控

(新加坡22日讯)声称挖到金但带不出国,要找人代为保管,3名介于51岁至62岁的中国籍男子涉嫌串谋行骗,卷走4000新元(约1万3913令吉)的抵押金,落网后被控上法庭。

新加坡警察部队昨日发文告指出,警方于周三(19日)下午约3时15分接到报案,指一名女子被骗走4000新元。

初步调查显示,女子于当天下午约1时在新加坡丹戎巴葛道拉实街(Tras Street)碰到两名男子,对方声称他们在本地某处挖到了金

两名男子话锋一转,称想把金带回中国,但不清楚法律程序。他们因此请求女子代为保管金,并支付现金当作抵押。两名男子甚至还拿出了一份类似遗嘱的旧文件,以及一小块金

新加坡警方逮捕涉案的3名男子后,也起获了80多个迷你金元宝、6个迷你金佛像和一张写有中文字的纸张。

女子之后将两名男子带到新加坡余东旋街一带的金铺,以验明金的真伪,结果显示,那一小块是真的。一番查验后,两名男子取回该金,再把其他数个金转交给女子,要她支付4000新元做抵押。


女子再到同个金铺查验其余的金,赫然发现都是假的。两名男子早已离去,女子当即报警。

经过调查和借助电眼画面,新加坡中央警署的查案人员锁定两名男子的身分,于前日在新加坡阿里哇街(Aliwal Street)逮捕他们。

警方进一步调查后,逮捕两人的一名同伙,同时起获80多个迷你金、6个迷你金佛像和一张写有中文字的纸张。

涉案3男子各面对一项欺诈罪

《联合早报》报导,根据法庭控状,3名中国籍被告温彦春(51岁)、朱晓远(51岁)和康守明(62岁),于星期六被控上法庭,分别面对一项欺诈罪名。

控状指他们串谋欺骗一名女受害者,让她相信30块金是真的,并因此交付4000新元。

根据新加坡刑事法典第420节条文,欺诈罪名若成立,可面对最长10年的监禁和罚款;刑事法典第109节条文下,教唆者将与主谋面对同样的最高刑罚。 3名被告目前还押在新加坡中央警署接受调查,可被带出警署协助调查,案展下周五(28日)再度过堂。

新加坡警方提醒公众慎防这类骗局,应从正规、经授权且信誉良好的商家购买商品。付款前,也可请专业人士验明高价值商品的真伪和价值,再进行交易。 (人名译音)

高兴
高兴
惊讶
惊讶
愤怒
愤怒
悲伤
悲伤
关怀
关怀

诈骗

元宝

狮城焦点

相关文章

为养家借银行户头给诈骗分子 男子哽咽求情 判监6个月

6旬会计师坠股票骗局 46万血汗钱没了

骗徒冒充“宽中老师” 华裔装修承包商上当 1万令吉飞了!

面子书下单坠骗局 妇女卖燕窝被诈财

误信“可赚41%回酬” 幼稚园女院长 130万没了!

扮“甜心爹地”设局 大马男分饰两角骗财骗色

mywhee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