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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少年被掳拍不雅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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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少年被掳拍不雅照|承认伤人 华裔私会党员 罚款4200令吉

被告林健尧(左2)认罪后,被判罚款4200令吉。

(新山24日讯)“3少年商场被10男强掳”案;华裔私会党成员涉及致伤3名拒绝入党的少年,被控蓄意伤人,认罪被判罚款4200令吉,另有7名未成年被告共面对9项控状,皆不认罪。

被告林健尧(20岁,译音)今日被带上新山推事庭面控。

他被控于6月15日晚上8时,在士姑来丽宁镇游乐场后方的丛林,致伤3名拒绝入党的15岁少年。

被告行为牴触刑事法典第323条文(蓄意伤人),罪成可被判最高监禁1年或罚款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被告在庭上认罪,推事希达雅杜判处被告每项罪名各别罚款1400令吉,若无法缴交罚款,每项罪名则以监禁4个月代替。


此案主控官为阿蒂雅娜副检察司。

未成年被告在警方押送下,抵达新山法庭。

另外,7名未满18岁的少年,今日也在新山少年推事庭面控。

7人共面对9项控状,他们涉及于6月15日晚上7时至8时,在士姑来一带的5人足球场后方,以及在士姑来丽宁镇游乐场后方的丛林,致伤3名未成年少年。

他们的行为牴触刑事法典第323条文(蓄意伤人);另也因侵犯3名未成年少年的名誉,牴触刑事法典第354条文(非礼)。

此外,被告也被控使用PVC管殴打3名未成年少年,牴触刑事法典第324条(持武器伤人)。

7名被告皆不认罪,推事努法蒂批准被告各别以1000令吉保释候审,每个月需到邻近警局报到一次,且禁止骚乱受害者及控方证人。

此案择订7月29日提交文件。

此案主控官为努阿菲卡,被告共同代表律师为陈家彦及莫哈末英然。 (人名皆译音)

其中一名未成年被告(左2)被押往新山少年推事庭面控。

新闻背景

3名15岁少年于6月15日晚上约8时,在士姑来区一家购物商场遭约十名男子强掳上车,并载往某处殴打。

3名少年还被拍下裸照,并被恐吓若被打事件曝光,就广传裸照。

警方事后共逮捕8名嫌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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