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7日讯)41岁本地商人被控假冒拿督,并冒用彭亨州王室封册拿督勋衔相关信件,今日被地庭罚款20万令吉。
被告莫哈末赛夫于今日在新山地庭,面对替代控状下认罪。
他被控于2021年1月27日上午约11时30分,在古来县士乃一度假屋的健身中心,冒用一封彭亨州政府颁发勋衔的信件。
被告也被控在上述相同时间和地点,在本身的车子展示标志彭亨州的徽章。
其两项罪行皆触犯刑事法典第471条文(将假文件当成真实文件),并可在刑事法典第465条文(伪造的刑罚)下被治罪;罪成可被判处监禁最高两年、罚款或两者兼施。
主控官努鲁莎菲达在庭上要求重罚被告,因为被告的行为蔑视彭亨州王室。
法官仄万再迪判处被告以每项控状10万令吉罚款,总计20万令吉罚款。
据悉,被告已经缴付上述罚款。被告的代表律师为吉哈德及阿都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