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11日讯)528人涉嫌诈骗或非法放贷活动被新加坡警方调查,其中年龄最小的嫌犯仅14岁,涉案总金额逾1000万新元(约3478万6500令吉)。
新加坡警察部队今日发文告指出,勿洛警署的警员于7月1日至10日展开为期10天的执法行动,介于14岁至72岁的528人因涉及超过2200起诈骗和非法放贷活动,目前正被警方调查。
其中,425人因涉及诈骗而受查,涉及的案件包括电子商务、投资、网络钓鱼、求职和租房诈骗,也被指抵触洗钱罪名,涉及金额超过1000万新元。另103人则因涉及借贷诈骗和大耳窿活动而被警方调查,涉及金额超过12万新元(约41万7438令吉)。
41人因牴触各种罪行被逮捕,警方仍在调查所有案件。
《联合早报》报导,根据新加坡刑事法典第420节条文,诈欺罪名若成立,可面对最长10年监禁和罚款。根据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洗钱罪成可面对监禁最长10年或罚款最高50万新元,或两者兼施。
根据放贷人法令,协助非法放贷一旦罪成,初犯者将面临最长4年监禁,罚款3万新元至30万新元,以及最多6下鞭刑;重犯者将面临最长7年监禁,罚款3万新元至30万新元,以及最多12下鞭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