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麻坡市议会税务部队前日再出动,检举市内3间拖欠门牌税的房屋及店铺。
麻坡市议会发文告指出,由于相关业主延迟迟未缴付门牌税,该局早前援引1976年地方政府法令148条文,发出动产扣押令(Notis E)给业主。
随着警告令期限已到,业主仍然没有履行法律义务,缴付所拖欠的门牌税,该局联同各单位组队到拖欠业主的住家及店面展开检举行动。

当中,两间拖欠住屋皆没有人在家,当场被贴上封条。
该局援引1976年地方政府法令(171法令)148条文,展开上述行动。
此项行动的参与单位包括麻坡市议员、该局会计人员、麻坡警察、市议会执法组、财政组、估价与产业管理组及法律组官员。
该局吁请业主遵守法律,按时缴清门牌税,避免产业财物被封查及充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