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17日讯)待职少年与未成年少女躲在被窝下“滚床单”,被半夜起床的少女母亲发现,少年如今被控强奸并认罪。
此外,被告的另一名17岁朋友,也在昔加末推事庭,被控强奸受害少女的姐姐,并承认犯罪,推事官沙丽娜奥玛,将此案择日在9月9日过堂。
18岁少年阿丹艾曼,是于今日在麻坡第二地庭法官阿布峇卡面前聆听控状后认罪。
法官随后择日此案于8月20日过堂,以便控方有充足的准备,以及昔加末县社会福利局提呈被告的身世报告。
控状指出,被告于上周四(7月11日)凌晨约2时,在昔加末受害者住家房间内,强奸年仅14岁在籍女学生,抵触刑事法典376(1)条文(强奸),罪成可被判20年及鞭笞。
案情指出,受害少女通过姐姐的介绍认识被告,并邀请被告到家里。
少女母亲在半夜起床,发现被告与少女躲在卧室的被窝下发生关系,少女母亲于是向警方报案,被告隔日被警方逮捕。
(视频拍摄:刘福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