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4日讯)华裔承包商企图向地方政府执法官员行贿500令吉,以避免其无营业执照的工厂遭执法,今日被反贪污委员会提控上庭后俯首认罪,获准以5000令吉保释金保外候审。
被告为45岁的魏忠耀(译音),今日在新山反贪污专庭面控。
控状指被告于去年10月24日上午约11时30分,在士姑来斯里雅阁花园工业区,企图以500令吉贿赂依斯干达布蒂里市政局一名助理执法官员,以避免其无照工厂被执法。
其行为牴触2009年马来西亚反贪污法令第17(b)条文,可在同个法令第24(1)条文下被判刑,罪成者可被判监禁不超过20年,以及罚款不少于贿赂金额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负责此案的主控官为来自反贪污委员会的诺玛西拉副检察司,她建议法官,让被告以1万令吉保释金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
被告代表律师吴思汉在求情时指出,被告需奉养年迈患病的母亲,家中还有两名年龄分别12岁及10岁的孩子需要上学,希望法官能将保释金降低至5000令吉。
承审法官拿督阿莫卡马裁定,允准被告以5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释候审,并上交护照,且每个月需到柔佛州反贪污委员会总部报到。
案件择订8月21日过堂及下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