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銮30日讯)马华居銮市议员党鞭颜丽秋指出,居銮市议会并无强制非穆斯林商家的招牌上要写上爪夷字。
她今日发文告说,她及市议员针对市议会条例规定广告招牌要写上爪夷字事项,会见了市议会主席阿祖拉瓦蒂。
她说,市议会主席阿祖拉瓦蒂告知,市议会并无强制非穆斯林商家在广告招牌上写上爪夷字,只是鼓励商家可以加上爪夷字。
她说,根据市议会主席和市议会执照小组主任的确认,任何广告牌的字样文本,都必须先提交予国家语文出版局审核,以确保符合国家语文规范。
她说,若文本未通过审核,商家将无法向市议会提交广告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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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披露,针对近日发生的案例,广告招牌设计图因未写上爪夷字,而遭到国家语文局拒绝,市议会将与国家语文出版局进一步沟通,以明确非穆斯林商家广告牌的语言规范,确保商家权益不受侵害。
本报日前报导广告设计业者反映,在提呈招牌文稿给国家语文出版局审核时,被退回,并要求写上爪夷字,当局亦表明这是居銮市议会的条例。
本报也向一些于近日才开业的商家查询,获知他们在前往市议会处理执照事务时,就被告知招牌上要有爪夷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