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峇株巴辖3日讯)一名拥有打抢前科,被限制居留在本地的印裔男子,因再次打抢老妇抢走金链及金手镯,再度被控上法庭后,遭判处坐牢7年另加鞭刑。
现年31岁的印裔被告卡莱拉山,来自雪兰莪州,他昨日被控上峇株巴辖地庭,被控于上周一(8月26日)下午约1时,在峇株巴辖圣模那甘榜巴力哈芝拜杜里(Kampung Parit Haji Baijuri)一户民宅,从后门潜入,打抢69岁老妇的金链及金手镯。其行为牴触刑事法典第392条文(抢劫) ,罪成可判长达14年监禁及罚款,或鞭刑。
被告育有4名孩子,他曾在1959年防范罪案法令(POCA)下被扣,也曾在2021年因打抢的罪名服刑。
承审的地庭法官奥斯曼阿芬迪昨日在法庭上训斥被告,为何不知悔改,第二次犯下打抢罪行?
奥斯曼告诫被告,就算生活逼迫,打抢不是正确的做法。虽然被告没使用武器,但其行为已对行动不便的老妇及社会人士感到慌恐。
案情显示,被告干案时,质问老妇“要活要死”,过后就抢走其金链及金手镯,并在市区一家金店脱售贼赃,被闭路电视摄录下。
本案主控官为诺依扎蒂副检察司,被告则无代表律师。
诺依扎蒂副检察司要求法官,基于被告的行为引起公众的恐慌,给予适当的惩罚。
被告在求情时,被告哭诉已拖欠4个月房租,并多次被催收租金,但他身上没钱,还要负担妻子及4个孩子的费用。
“我的工作不固定,有时做渔夫,现在则从事载废铁罗厘的跟车员。”
地庭法官奥斯曼最后判处被告坐牢7个月,从8月26日被捕日算起,另加鞭刑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