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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多宗抢劫 爆窃案 “巴拉党”4人被控

(新山12日讯)柔佛州警方日前成功瓦解一个涉嫌干下多宗破门行窃及抢劫案的“”(Geng Bala),其中4人今日被提控上庭,各别面对两项或3项罪名。

4名被告分别是33岁的峇拉克里斯南、33岁的尤肯迪然、38岁的普利古马,以及38岁的莫哈末利祖安。

其中峇拉克里斯南、尤肯迪然以及莫哈末利祖安,被控于今年7月28日凌晨约2时,闯入位于武吉英达花园英达12/8路一户民宅行窃,牴触刑事法典第457条文(破门行窃),并与相同法令下的第34条文(共谋犯罪)同读,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14年监禁,而若重犯,将会加罚款或鞭打。

被告莫哈末利祖安(后排左起)、峇拉克里斯南、尤肯迪然以及普利古马(前排)被带往新山法庭面控时,全程低头及用衣服遮挡脸部,避免样貌曝光。

3人不认罪,推事莎敏准许3人各别以8000令吉保释,案件择订10月14日过堂。此案主控官为努莱茵。

另外,峇拉克里斯南以及普利古马被控于今年8月6日早上约7时30分,在新山高雅花园沙沙25路,持刀抢劫68岁妇女的一台三星S20手机、一本大众银行存折以及一本业兴银行存折,牴触刑事法典第395条文(结伙持械抢劫),并与刑法第397条文同读,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20年监禁及鞭笞。


两人皆不认罪,主控官沙丽法原建议每人以1万5000令吉才获准保释。最终地庭法官拿督仄旺再迪准许每人以9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每个月必须到警局报到一次同时上缴护照,案件择订10月17日过堂。

另一方面,4名被告共同被控于今年8月7日凌晨约4时,闯入士姑来丽宁镇贝斯达里94路一户民宅行窃,牴触刑事法典第457条文(破门行窃), 4人同样不认罪。

推事希达雅杜允准每人以3000令吉保释,案件择订10月29日过堂。此案主控官为阿德丽娜、希蒂法蒂玛及妮维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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