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17日讯)“拍小学生照片和视频放上网”被控3罪的学生巴士司机,在家人发动网上筹款筹足保释金后,今日由姐夫保释下,获保外候审。
来自居銮县新邦令金的24岁被告莫哈末诺哈欣,之前交不起4万令吉保释金,已被监禁11天。
通过公益律师(Pro Bono Lawyer)拿督阿末札哈里尔、莫哈末哈里兹、诺法汀莎基娜的义务协助下,被告于今日上午11时50分完成签保。
被告共面对3项控状,涉及抵触2017年儿童性侵法令第14(a)条文(肢体性侵)、2017年儿童性罪案法令第15(a)(iii)条文(非肢体上性侵)、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1)(a)条文,3项控状将一并在10月10日在麻坡地庭过堂。
被告获得保外期间,不可干扰受害人或其他证人,同时每个月须向峇株巴辖警局报到,必须交出护照给法庭保管。
被告获得保释后,与父母和家人相拥哭泣。被告父亲感谢网民们的帮助,让儿子获得保释。他说“我们只是普通的村民,不真正了解法庭程序,只是祈祷我儿子(被告)一切都会变好。”
被告于上周二(10日)于麻坡第二地庭,在肢体性侵、非肢体上性侵儿童法令下被控两项罪状,获准以3万令吉保释。上周四(12日)他于峇株巴辖地庭在不当使用网络罪名下再被控,获准1万令吉保释,由于支付不起保释金,其家人于4天前发动线上筹款,在一天内即筹足保释金。
案情显示,妇女、家庭及社会发展部长拿督斯里南希苏克里看到社媒流传的相关视频后,指示居銮县社会福利局官员向警方报案,深入调查这起侵犯儿童权利和隐私案件。
(本报刘福来摄)
遭被告亲吻的女童 是外甥女
根据警方调查,在学生巴士上遭被告亲吻的4岁女童,是被告姐姐的女儿,住在被告住家附近;另一名9岁孩童则与被告不相识。
警方调查发现,被告在社交媒体开设账号“Abang Bas”拥有60万粉丝,他驾驶学生巴士接载学生时,常以手机录制学生在巴士上的举动包括睡觉并上载。
他也在视频中发表不恰当语言或标题,如将小学生称呼为“暗恋对像”(Crush)或“亲爱的”。
居銮县社会福利局官员报案后,被告于9月6日被居銮警方逮捕及延扣,并于9月10日在麻坡法庭被控两项儿童性侵,接着于9月12日在峇株巴辖法庭于不当使用网络罪名下被控。
被告律师促留言毁谤的人须道歉
被告的代表律师促请网上留言毁谤被告的人,向被告道歉,否则存好钱准备面对法律诉讼。
公益律师拿督阿末札哈里尔促请那些发毁谤言论人士,其中包括明星等,如果不想受到法律诉讼,应该先向被告的家人道歉。
阿末札哈里尔是在被告获得保释后,在法庭外向媒体记者这么指出。
他也指出,有关法律祈讼,一切交由被告的家人作决定。
“因为这些人在被告被拘留期间,作出毫不留情的批评,他们以自己的观点在社交媒体上做出各种诋毁的言论,这对被告和其家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