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甲24日讯)两名华裔男子与17岁青少年因误解发生冲突,并使用桌球杆打伤后者,今日被押往东甲推事庭面对致伤他人的控状,但他们皆不认罪,获以3000令吉保外候审。
东甲警区主任罗斯兰助理警监今日发文告指出,此案于本月19日发生,东甲警区控制中心于事发当时接获民众致电举报,指东甲镇内发生肢体冲突事件,有一名华裔男子遭到2名华裔男子用桌球杆挥打至受伤。
他说,警方于当晚11时30分,迅速逮捕到涉案的嫌犯,他们分别18岁及24岁的男子,同时起获一支相信是用作挥打伤者的黑色桌球杆。
他指出,该2名嫌犯遭警方延扣助查,今日被押往东甲推事庭不控,控状指他们的行为牴触刑事法典324条文(蓄意使用危险武器致伤他人)。
他指出,两名被告皆不认罪,此案将于11月18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