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26日讯)两名大耳窿华裔跑腿,因涉及向3户华裔年长者住家纵火以逼迫追债,今日被控上法庭各面对3项控状,两人皆认罪,各获准以3万令吉保释。
两名被告为30岁的李奥振以及38岁的吴宝良(名字皆译音),今日在麻坡第一地庭皆面对3项指控。
控状指他们于今年9月14日清晨约6时07分,对东甲永金花园(Taman Tiara)51岁英业锦的住家;以及同一天和同时间,对东甲卫星市(Taman Tangkak Jaya)美罗3路55岁余国春的住家;与同一天和同时间,对东甲卫星市特拉泰3路52岁赖重春的住家,进行破坏纵火损毁财物,触犯刑事法典第435条文(蓄意纵火);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14年及罚款。

两名被告俯首认罪,法官娜丽玛允准两名被告各以3万令吉保释,并将此案择定10月3日下判。
另一方面,两名被告也因涉及朝欠债人住家抛掷汽油弹及张贴追债纸,以及与另外年龄介于30岁至37岁的6男1女,因涉及毒品,牴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5(1)(a)(使用毒品)条文,于前日(9月24日)在东甲推事庭被提控,因罪成各被判罚款15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则以6个月坐牢替代。
案情指出,两名被告李奥振和吴宝良,与另外7人都是受聘于非法借贷者,专向东甲县一带的欠债人追讨债务,并干下多起纵火追债、爆窃等案件。李奥振和吴宝良于今年9月14日干案纵火后逃离,警方于9月16日分别在新山和吗哂,即被告的住处,将两人逮捕归案。
(本报刘福来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