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峇株巴辖8日讯)因不满孕妻在社交媒体发布的贴文内容,丈夫竟动手殴打孕妻致伤,孕妻怒将丈夫控上法庭,但丈夫否认有罪。
被告为40岁男子莫哈末哈斯里(技术员)被控于上个月29日凌晨约1时,在峇株巴辖苏雅花园住家,蓄意致伤34岁妻子,导致妻子受伤。

被告与妻子育有3名孩子,事发时,被告的妻子已怀有6个星期的身孕。
被告昨日在峇株巴辖推事庭,被控抵触刑事法典第323条文(蓄意伤人)(刑事法典第326A条文同读),罪成可判最高一年监禁,或罚款最高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至于刑事法典第326A条文,则可让323条文下判处的监禁刑期增加两倍。
根据案情,被告的妻子因为要返回士姑来区母亲家,向被告索讨20令吉,但被告不理会,也不回覆妻子拨打的20通电话。
被告的妻子为此在社交媒体发布“状态”诉苦,被告发现贴文后,愤而在回家时殴打孕妻,造成妻子须在峇株巴辖苏丹娜诺拉依斯迈医院治疗。
被告7年前曾接受精神治疗。
本案主控官是法拉瓦希达副检察司,被告则由阿妮斯律师代表。
被告不认罪,推事苏海拉择定11月13日过堂,并允许被告以3000令吉俱保出外,但条件是被告不可再骚扰受害者及证人,直到审讯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