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15日讯)17岁男生补习后乘电召车回家,竟遭变态司机猥亵,电召车司机今日在法庭对3项控状俯首认罪。
来自东马的37岁伊班籍被告杰克,在柔佛州峇株巴辖县的工厂工作,并兼职当电召车司机。
他被指开电召车时载送一名男生回家途中,对男生上下其手,面对3项性侵指控。
他今日在麻坡第一地庭法官莎雅妮面前聆听控状后,俯首认罪,法官于是择日在明天下判。
法官也聆听主控官丹尼尔副检察司的建议,被告不获准保释。
3项控状皆指出,被告于今年10月3日晚上约10时10分,在峇株巴辖县中江皇子城路边,分别指示受害男生触摸其下体,以及抚摸受害男生的胸部和大腿。
其一项行为抵触2017年性侵儿童罪案法令第14(b)条文,另两项行为抵触2017年性侵儿童罪案法令第14(a)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14条文下被定罪,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20年和鞭刑。
案情指出,受害男生在补习后,乘坐被告的电召车回家,在途中遭被告侵犯。受害男生事后常缺课,经老师了解后才揭发此事件,并于10月8日报案。被告隔日被警方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