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2日讯)罗兴亚难民组破门行窃集团,跨越5个州属偷窃125万令吉财物,警方逮捕6人,揭发贼党是一家人!
当中头目是一名持联合国难民卡的34岁女子,她早前还涉案被控,随后保释期间,接连继续犯下多宗破门行窃。
随着6人落网,警方宣布侦破21宗案件,涉及的盗窃金额达到125万令吉,起回贼赃逾60万令吉。
(本报吴振威摄)
柔佛州总警长拿督M.古马今日召开记者会指出,警方于上个月25日在哥打丁宜逮捕6名罗兴亚人,包括2男4女,年龄介于15至34岁。
他说,其中2人持有联合国难民署(UNHCR)难民卡,另4人则没有任何证件。

根据警方调查,头目为持难民卡的34岁女子,她与另一名持难民卡嫌犯,共拥有54个破门行窃的犯罪记录,遍布在柔佛、马六甲、森美兰、槟城及登嘉楼州。
“根据记录,女头目在19岁就干下第一宗罪案,这么多年下来,已经留有多项案底,不仅如此,她与另一组织成员今年2月才在笨珍法庭被提控破门行窃案,该案件仍在审讯中,她原本获得警方口头保释,结果仍持续干案,不知悔改。”
M.古马指出,虽然目前没有白字黑字的证明,但警方有充分证据显示,6名嫌犯为一家人;其中一人更是女头目的伴侣。
他说,偷窃集团活跃于柔佛州哥打丁宜、古来、笨珍、峇株巴辖县及马六甲州。
他指出,相关集团下手目标是豪宅及无围篱的住宅,并专挑在清晨时分居民外出工作,家中无人时下手。
他也说,嫌犯也专挑有价及容易变卖物品,例如金饰、手表、名牌包、戒指、古玩及现金。
他说,警方目前援引刑事法典457条文(破门行窃)、411条文(非法接收赃物)、448条文(非法侵入)及1959/63年移民局法令第6(1)(c)条文(无法出示有效入境证明),展开调查。
爆窃财物值125万令吉
M.古马指出,爆窃党匪涉案的财物达到125万令吉,而警方起获回的贼赃估计约67万5500令吉,包括现金、金饰、名牌包、手表等物品。
他说,随着有关犯罪组织被瓦解,警方相信已侦破今年初至今,在柔州发生的21宗破门行窃案。
他指出,警方已经将完整调查报告提交柔州总检察署,并接获当局指示,对6名嫌犯进行提控19项控状。
他也披露,6名嫌犯目前被押往马六甲警区总部,协助调查在当地发生的破门行窃案,之后6人返回柔州后,即展开提控程序。
他补充,警方也正在追查是否有其余人士涉案,包括收购贼赃的人士。
出席者包括柔佛州刑事调查组主任胡传发高级助理总监及副主任莫哈末再里助理总监。
通缉在逃罗兴亚男
警方发布通缉令,追捕一名在逃罗兴亚男子。
涉案男子名为莫哈末苏古(Muhammad Shukur bin Mohamad Salim),他持有联合国难民署发出的难民卡(编号:51203C00854),国籍为缅甸(罗兴亚人)。

M.古马指出,该男子涉及在哥打丁宜发生的破门行窃案,警方怀疑男子是破门行窃集团的成员,目前仍在潜逃中。


警方呼吁知情公众,可联络查案官努苏拉雅016-4166765,或苏根德然016-7590306,或到邻近警局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