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3日讯)乌鲁地南警局袭击案凶手的父亲因灌输恐怖主义形态等,而被控以三项罪名;而长女则因知情不报而被控,唯他们都不认罪。
灌输长达10年
62岁被告拉丁英然今日被控灌输恐怖主义意识形态、支持及拥有恐怖组织“伊斯兰国”(Daesh)相关武器等3项控罪,但他否认有罪,而法官拿督阿扎哈择定11月5日进行审前会议。
第一控状指被告故意鼓励恐怖行为,而于2014年尾至今年5月17日,在柔州新山双溪地南拉巴尼路一住处,向4名子女,即拉丁鲁曼、拉丁荣尤拉、法韩索丽娜、玛丽雅及妻子罗斯娜,灌输“伊斯兰国”相关意识。

被告因而抵触刑事法典130J和G条文,罪成可判最高监禁30年和罚款。
至于第2和第3控状,则指被告拥有4把自制气枪,并分别在今年5月17日早上10时45分和2014年尾,支持“伊斯兰国”,且宣誓效忠伊斯兰祈祷团(JI)创始人阿布巴卡。
被告就此抵触刑事法典第130J(1)(b)和(1)(a)条文,而一旦罪成,最高可判终生或40年监禁,又或者罚款,及没收任何用于或计划实施犯罪的资产。
此外,法韩索丽娜也在上述法官前,否认自己有意隐瞒涉及刑事法典第130J(1)(a)和第130G(a)条文的相关罪行信息,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130M条文,一旦罪成,可判监禁最高7年或罚款,或者两者兼施。

此案主控官为慕斯达法副检察司和P坤亚兰副检察司,而2名被告代表律师为法蒂玛祖莱卡。
今年5月17日凌晨约2时30分,一名蒙面男子拉丁鲁曼持刀闯入乌鲁地南警局袭击警察,抢走2把配枪及朝警员开枪,导致两名普通警员殉职,另一名警员受重伤,嫌凶拉丁鲁曼也被其他警员当场击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