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8日讯)一家四口公寓租客被指1年内屡欠租金累计6800元(2万2394令吉),在屋主给出“最后通牒”后连夜打包搬走。屋主怒报警。租户则称,8600元(2万8324令吉)押金还在屋主手上。
屋主李先生(60岁,自雇人士)告诉《新明日报》,他去年12月将位于义顺的双卧室公寓单位出租给一个本地华人家庭。双方签下两年租约,每月租金4300元(1万4162令吉)。
李先生说,一家四口入住的首3个月如期交付租金,但之后就开始以各种理由拖欠。

“有的月份付数百元,或千多元。中介告知,对方以各种理由少付租金。”
他透露,租户截至10月19日拖欠累计6800元。李先生于是透过中介给对方“最后通牒”,表示若想继续住在该单位,须在10月21日前付清。
不过他说,对方不但没有如期还钱,还连夜打包搬走,留下凌乱的房子。
李先生的房屋中介洪先生(41岁)说,该租户收到“最后通牒”后,曾表示会在期限内把欠款还清。殊不知到期了租户没还钱还搬走。他事后无法联系上租户,只好代房东报警。
根据受访者提供的照片,租户搬走后单位内的冰箱仍留下不少食物,地板上有污渍,橱柜内放了不少杂物。
记者联系上租户吴先生,他说一家人并非欠钱逃走,而是中介限他48小时内把钱还清,否则就要他离开,所以他在期限内先行搬走。他还指,8600元的押金还在屋主手上,足以偿还所欠的租金。
“我们因没能力租下去,才自动搬走。押金在对方那里,他们并没有损失。”
洪先生则说,屋主坚持住户提前搬离是毁约,因此要没收押金,并要求对方偿还所欠租金。
警方受询时证实接获相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