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30日讯)强行搂抱侄女不放,大伯被控性侵,判处坐牢5年和2下鞭笞。
第二地庭法官莎雅妮也谕令被告在服刑期间,须进行辅导,出狱后须接受警方监视1年。
42岁被告伊姆兰与12岁受害女童,两人为大伯与侄女关系,主控官莱雅娜副检察司向法官指出,被告是受害人长辈,理应保护和疼爱受害人,受害女童已长大,并躲避被告的亲近,被告强行搂抱行为,使到受害人感到害怕、惊恐和不舒服,法庭应作出适当判决,以警示社会大众。
被告今早在聆听控状后,俯首认罪,此前也以须负担妻子和3个孩子的生活为由,向法官请求轻判。
控状指出,被告于今年10月21日晚上7时40分,在昔加末县巫罗加什一间住家,触摸12岁侄女(受害女童)胸部、身体背后和臀部,抵触2017年性侵儿童罪案法令第14(a)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14条文下被定罪,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20年和鞭刑。
案情指出,受害女童当时在漆黑的客厅玩手机,被告从房间走出来,女童躲在沙发后面,躲避被告。
被告过后从外面走进屋里,从后面搂抱女童,并触摸女童胸部,被告身也和受害人背部和臀部有接触,受害人不喜欢被告的行为,推开被告后,跑回家告诉母亲,女童事后向警方报案,被告于本月27日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