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5日讯)国内受污染的河流从29条减至25条,环境局将持续监测国内各地河流的水质,同时加强执法。
环境局总监拿督旺阿都拉迪夫指出,该局持续积极地监督水质和执法寻找污染源头,促使污染河流数量从2022年的29条河流,减至去年的25条河流。
他指出,政府今年6月成立全国河流水质下降下降应对特别委员会,涵盖中央、各州及各县市的相关单位,今年1月至今举行2次会议,致力提升以及维护水源。
旺阿都拉迪夫今日到访获得永续学校奖的武吉慕迪亚拉国小进行交流后,在记者会上这样指出。
他说,环境局在维护河流水源方面需要各单位合作,而污水处理厂与工厂所排放的污水及饲养牲畜产生的废料,都是造成河流受污主因,建筑工地的废料也会被雨水带到河流里,并造成污染。
另外,旺阿都拉迪夫指出,1974年环境素质法令已经获得修正,修正后的法案在今年7月7日正式开始实施,罚款从10万令吉增至1000万令吉,强制监禁5年,违规罚款上限也将提升,最高可达相关罚款的50%。
根据环境部数据,全国25条受污染的河流中,共有9条在柔佛州,分别是登加河(Sg. Danga)、布罗河(Sg. Buluh)、杜刚巴杜河(Sg. Tukang Batu)、甘拔士河(Sg. Kempas)、纱玉河(Sg. Segget)、班兰河(Sg. Pandan)、瑟布隆河(Sg. Sebulung)、新光河(Sg. Sengkuang)及淡杯河(Sg. Tampoi)。
其余分别分布在吉打两条、吉隆坡3条、槟城6条、雪兰莪一条,以及砂拉越4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