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加末6日讯)“男子屠妖节遭砍死”案;8名印裔男女,包括一家五口被控上法庭,其中一名男子被控谋杀罪,但他被押上庭时一脸轻松,还叮嘱记者把他拍好看一点。
该名46岁的男被告莫哈伽涅山,于今早约8时50分被警员押至昔加末地庭面控,并于中午离开法庭时,他举起被铐着的双手,对记者的镜头竖起两个大拇指,叮嘱记者帮他拍照拍好看一点。
一同被扣押上庭面控的是莫哈伽涅山的40岁妻子莎拉丝娃蒂、17岁儿子、以及两名分别21岁及19岁的女儿的普丽娃娜和蕾莎阿丽妮,以及另外3名熟人,分别是17岁少年、22岁普拉达普拉勿,以及27岁苏肯迪兰。
被告莫哈伽涅山聆听控状后皆不认罪。
此案主控官为卡丽嘉,主被告一家五口的代表律师为瑟温德兰。
控状指被告莫哈伽涅山于今年10月31日晚上8时30分至8时35分,与一名同伙在柔佛州昔加末峇都安南的瑟加迪花园,靠近连锁超市99 Speedmart附近的路口,杀害一名30岁印裔男子N.克萨万。
(本报白宁馨摄)
莫哈伽涅山的行为抵触刑事法典302条文(谋杀),并在34条文下同读,罪成将面对死刑或监禁30年以上及40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没有被判死刑,需鞭笞不少于12下。
莫哈伽涅山聆听控状后不认罪,地庭法官拉希玛宣布案件于明年1月5日过堂。
被告17岁儿藏匿巴冷刀
莫哈伽涅山的17岁儿子,被控于事发当天晚上约8时20分,在瑟加迪花园瑟加迪路一间建筑物,藏匿一把用于行凶的巴冷刀,以避免主要被告受到法律制裁。
这名未成年被告触犯刑事法典201条文(销毁证据),罪成可被判监禁长达7年以及罚款。
除了主要被告外,其妻儿及另3名男被告被控于同日同时间,在相同地点非法聚集斗殴引起骚乱,触犯刑事法典147条文(引发骚乱),罪成可被判最高监禁两年、罚款或两者兼施。
7名男女被告皆不认罪,因此每人获准以2500令吉保释,并在12月17日过堂。另外,莫哈伽涅山的儿子面对藏匿凶器罪状时也不认罪,须额外缴付2000令吉保释金。
警:案件与私会党有关
昔加末警区主任阿末赞比里警监指出,警方深入调查后,发现案件与峇都安南区私会党有关。
他指出,警方已侦破于10月31日发生的谋杀及骚乱事件,共逮捕了9名年龄介于17岁至46岁男女。
“5名男嫌犯和3名女嫌犯已被控上昔加末法庭,另一人则成了控方证人。”
阿末赞比里指出,警方也根据已进行的情报收集和调查,按照对方身上的刺青为凭据,逮捕了数名私会党成员,嫌犯们已在1966年社团法令下被提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