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峇株巴辖12日讯)六旬华裔水果供应商被欠债1万5000令吉追讨不果,竟擅闯他人屋子并致伤人,在推事庭面控时认罪,被判处2000令吉罚款。
61岁的被告赖光福(译音),今日在峇株巴辖县永平推事庭,被控两项罪状。
首项控状指他于昨日下午约4时,在未获允许下,擅闯永平亲善花园31岁男子居住的屋子,触犯刑事法典第448条文(非法入侵建筑物),罪成可判监禁最高3年,或罚款5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第二项控状指被告在同一日期、时间、地点蓄意致伤该31岁男子,一旦罪成可判监禁长达一年,或罚款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根据案情,被告当天到事发的屋子,欲向受害者的弟弟索讨供应水果给对方,却未收回的1万5000令吉欠款。然而,受害者的弟弟不在家,被告因讨不到钱而不满,与受害者发生争执。
争执过程中,被告殴打受害者脸部,并踢向受害者的脚,导致他受伤。
本案主控官是法拉瓦希达副检察司,被告则由全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的陈松元律师代表。
在聆听双方陈词后,推事苏海拉针对每项控状,判处被告1000令吉的罚款,总额2000令吉。若无法缴交,则须以两个月监禁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