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峇株巴辖12日讯)洗车店工人与女友起争执,因掌掴女友脸颊及头部,被控上推事庭判处罚款1500令吉,唯无力偿还罚款,须以入狱一个月代替。
43岁被告罗斯迈尼是一名鳏夫,被控于上周四(7日)下午约2时30分,在峇株巴辖进步花园一家洗车店蓄意致伤33岁女友,而触犯刑事法典第323条文文(蓄意伤人),罪成可判坐牢长达一年,或罚款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根据案情,被告的女友在事发当天到洗车店找被告,不料因女友摔丢被告手机,双方引发争执。女友生气地离开,当被告却骑摩哆追上前,并试图安抚女友。
当女友坐上其摩哆后,双方又发生争执,随后他们停在路边吵架,被告竟掌掴女友脸颊及头部,造成女友受伤。
本案主控官为法拉瓦希达副检察司,被告则由全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的诺玛哈尼律师代表。
推事苏海拉判处被告罚款1500令吉,或以一个月监禁代替。被告无力偿还罚款,须以入狱一个月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