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13日讯)两名本地华裔男子因喝酒后驾驶,各别被判罚款1万令吉及坐牢一天,驾照也被吊销两年。
两名被告,分别是售卖儿童装饰品业者,以及网络自媒体工作者,于今日被警方带上麻坡推事庭面控。
其中,42岁的被告吴家平(译音)被控于今年7月12日凌晨约1时40分,驾驶灰色马自达轿车途经麻坡新加望砂吉路时,遇警方进行酒测发现,他血液中酒精含量超标达85毫克/100毫升。
此外,34岁的被告郑卓豪(译音)被控于今年5月19日凌晨约1时30分,驾驶宝马轿车途经麻坡峇吉里路四英里时,遇警方进行酒测发现,他血液中酒精含量超标达74毫克/100毫升。
两人皆因醉驾而牴触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5A(1)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长两年监禁,最高达5万令吉罚款,以及被吊销驾驶执照至少两年。
根据案情,麻坡警区交通调查及执法组是展开“醉酒行动”(OP Mabuk)时,揭发这两起喝醉驾驶的行为。
此案主控官诺阿其拉副检察司,而两名被告的代表律师为谢美燕。
在聆听双方呈词及求情后,推事苏扎娜判处两名被告各被罚款1万令吉及坐牢一天,同时驾驶执照被吊销两年。而如果被告无法缴付罚款,则须另以坐牢6个月替代。
(本报刘福来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