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峇株巴辖25日讯)华裔鱼贩为了跟母亲讨1万令吉做生意,与弟弟起争执并致伤弟弟,今天被控上推事庭认罪,遭判处坐牢两个月。
55岁的被告陈志发(译音)今日在峇株巴辖推事庭,被控于今年9月28日下午约6时,在母亲位于峇株巴辖石文丁渔村的住家,致伤45岁的亲弟弟,牴触刑事法典323条文(蓄意伤人),并可与326A条文(对配偶、前配偶、子女或其他家庭成员造成伤害)同读。
在刑事法典323条文下,罪成可判坐牢一年,或罚款高达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至于326A条文下,则可将323条文的最高刑罚提高至双倍。
根据案情,被告在事发前向母亲讨1万令吉,作为生意资本,但其弟弟刚好在家,出言斥责被告,结果引发争执。
被告接着殴伤弟弟的颈部及头部,其弟弟过后被带往医院治疗,医药报告证实受害者身上的确有伤痕。
其弟弟当天到峇株巴辖警区报案,被告也在当天被逮捕。
本案主控官是法拉瓦希达副检察司,被告则由全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的哈央迪律师代表。
推事诺拉希达在聆听双方陈词后,判决被告坐牢两个月,刑期从9月28日被捕日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