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甲28日讯)印尼籍外劳持刀打抢同乡后,最终遭警方逮捕,起获逾1万令吉赃款及刀。
东甲警区主任罗斯兰助理警监今日发文告指出,该警区昨日接获报案,有印尼籍抢匪到本地的员工宿舍打抢。
他说,根据警方初步调查,一名30多岁的印尼籍外劳于前日,被一名认识的同乡持刀威胁,抢走身上财物和现款,过程中也被伤及左手。
他说,警方于昨午约1时50分,在东甲区一户民宅逮捕该名涉案的印尼籍男嫌犯,并搜获一件黑色衣服、一件牛仔裤、两台手机、一个装有1万1000令吉现款和一把约19公分刀的腰包。
他指出,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394条文(抢劫时致伤)调查此案,罪成者可被判监禁20年级罚款或鞭笞。警方也援引刑事法典第397条文(持械抢劫),以及1959/63年移民法令第6(1)(c) (无法出示有效入境证明)调查,罪成者将被判最高5年监禁或1万令吉罚款,或两者兼施,同时可面对最高6下鞭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