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16日讯)男子随维修员上门维修摩哆,趁少女母亲不注意,非礼在椅子上熟睡的少女,并在事发后逃逸,如今不获法庭发出保释。
38岁的被告莫哈末再益今早被警方拘押麻坡第二地庭面控,但他否认有罪。
控状指出,被告于2023年9月28日凌晨3时,在东甲锡兰路一住家,触摸当时16岁少女乳房和私处,牴触2017年儿童性罪案法令第14(a)条文,一旦罪成最高可被判监禁20年和鞭笞。

案情指出,受害少女和母亲的摩哆抛锚,叫来维修员修理,被告跟随维修员到两人的住家,被告趁维修员与受害者母亲在屋前修理摩哆时,非礼椅子上熟睡的受害者。
主控官丹尼尔副检察司建议法庭,不让被告保释,因为被告在犯罪后逃逸,调查过程也不愿意配合警方,是于昨日才被警方重新逮捕。
另外,法庭也传召东甲警区刑事组主任哈兹兹出庭佐证。
法官莎雅妮在聆听控方建议后,不让被告保释,并将此案择定在明年1月16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