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甲2日讯)4名涉及抢劫、破门行窃及盗窃摩哆的本地男子,遭警方逮捕并提控上法庭,各面对刑罚。
东甲警区主任罗斯兰警监今日发文告说,该警区刑事组成功侦破东甲区内发生的3起刑事案件。
其中一起于上周四,即去年12月26日,是在东甲利丰港巴力埔莱发生的结伙持械抢劫杂货店。涉案的2名巫裔男子先后在东甲和吉隆坡落网,警方成功起获一把相信用来干案的锯齿刀和手机、现金以及各种储值卡等贼赃,两人今日皆被提控,并被判处10年监禁和3下鞭笞。
另一起发生于去年12月9日下午约5时30分的案件,一辆停泊在东甲拉旺泊车场的摩哆被偷。警方于上周二,即去年12月24日凌晨约2时,在避兰东副县一处建筑工地逮捕一名巫裔男子,并在哥打丁宜斯里绍嘉娜公园的一家维修厂发现被盗的摩哆。
该男子于上周一(30日),在刑事法典414(协助隐藏贼赃)条文下被控,被判坐牢6个月。
此外,去年12月8日晚上约9时,在东甲柏马丹花园(Taman Permata)发生的一起破门行窃案,屋主损失4万2000令吉财物。警方于去年12月19日上午约10时45分,成功在新山茂奥斯汀花园捕一名华裔男子,并起获名牌手表、各种外币和珠宝,估计价值3万1000令吉贼赃。
该名华裔男子于上周一,即去年12月30日在刑事法典411条文(非法拥有贼赃)条文下被控,被判罚款5000令吉,若无法偿还罚款须坐牢6个月代替。
罗斯兰呼吁民众奉公守法,并呼吁民众充当警方耳目,通过警方热线:06-9785222提供情报,遏止社会犯罪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