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10日讯)“2蒙面匪闯民宅砍伤屋主及亲友”案;两名35岁同龄华裔男子,今日各被控结伙持械抢劫、吸毒及持械伤人3项罪名,双双承认有罪。
两名皆来自柔佛州的被告辜金昌与朱锦威(名字皆译音),今日被警方押往麻坡第二地庭及推事庭面控,他们聆听控状后都点头认罪。
麻坡第二地庭法官莎雅妮首先判处各分拥有两项及3项拥毒前科的被告,各须坐牢5年及鞭打一下,并且出狱后须接受警方监视两年。
被告在地庭承认吸毒及结伙持械抢劫罪名后,再被带到推事庭面对持械伤人罪名,他们一样俯首认罪。
推事庭主控官诺雅秋拉副检察司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申请将案件转移至地庭,以便与两人同时涉及的结伙持械抢劫案,同时裁决,获推事法丁允准。
这意味着,上述两项控状的判刑,将设在由莎雅妮择定的本月24日当日裁定。
控状指出,两名被告于去年12月17日下午约5时30分,结伙持巴冷刀及插秧叉,闯入麻坡斯里德烈花园一户民宅抢劫,劫走一个平板电脑及一把摩哆钥匙,令33岁屋主损失2599令吉。
被告的行为抵触第395条文(结伙抢劫)及第397条文(结伙持械抢劫),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20年及鞭刑。
被告同时被控于上述日期、时间及地点,使用上述两种器武致伤男屋主李诗勇(译音),此行为抵触刑事法典第324条文(持危险武器伤人),并可与相同法令第34条文同读;一旦罪成可判监禁最高10年、罚款、鞭刑或两者兼施。
辜金昌求情时指出,家里一名年幼的孩子及母亲须要自己照顾;朱锦威则说父母已年迈,也须要他的照顾为理由,而要求法官轻判。
侦破5起案件
柔佛州警方宣布,随着两名被告落网并被控上法庭,警方成功侦破5起发生在柔佛州及马六甲州的入屋抢劫及行窃案件。
警方在事发后3天,即去年12月20日在霹雳州宋溪逮捕到被告及其中一人的女友,后者已被释放。
两名被告被控吸毒的控状指出,他们于去年12月20日晚上约11时,在麻坡警区肃毒组的尿检对冰毒及甲基安非他命呈阳性反应,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C(1)(b)条文,罪成可被判坐牢不少于5年、不超过7年及鞭刑不超过3下。
案情指出,被告辜金昌曾在2011年及2015年,分别在柔佛州哥打丁宜及古来推事庭被判拥毒罪成立。被告朱锦威则于2021年及2014年,分别在森美兰州日叻务及柔佛州古来推事庭,各面对两项及一项拥毒罪名成立,皆坐过牢。
麻坡第二地庭的主控官为丹尼尔及迪雅娜副检察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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