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5日讯)4名本地男女包括青年,竟充当大耳窿跑腿,向欠债者住家泼漆更留下带恐吓性大字报,每次能赚取450令吉外快,最终遭警方逮捕,其中3人将于今早被提控。
另外一名男嫌犯则将转做污点证人,并获得保释。
同时,随着4人被逮捕,警方成功侦破多达11起,以同样手法干案的案件,包括新山北区4起、依斯干达布蒂里及峇株巴辖各两起、新山、古来及笨珍各一起。
4名被捕者包括3名男子及一名女子,年龄介于17岁至46岁,他们于去年12月中开始加入大耳窿当跑腿,每次干案获得450令吉的酬劳。
据悉,大耳窿将目标定为在新加坡工作的马来西亚人,他们会在社交媒体发布放贷广告,等待“鱼儿”上钩。
即使双方无法达成协议,但只要借贷者已提供银行户头、工作准证、地址等资料,大耳窿就会将借款汇入借贷者的户头,并要求借贷者缴付高达20%至50%的利息,而所有转账交易,皆是通过新加坡的注册银行户头进行。
若借贷人无法或拒绝偿还,大耳窿便会恐吓他们,并安排跑腿到他们的住处泼漆,以此威胁借贷人及家属。
柔佛州总警长拿督M.古马昨晚发文告指出,柔佛州警方于今年1月1日元旦,在新山及雪兰莪州展开突击行动后,逮捕上述充当大耳窿跑腿的嫌犯。
他说,警方在行动中也缴获多样物品,包括手机、油漆桶、写有恐吓句子的纸张及文具。
“其中两人也被揭发吸食冰毒。”
他说,警方已向柔佛州法律顾问办公署提呈11项调查报告,并收到提控其中3名嫌犯,包括两名男嫌犯及一名女嫌犯,将于今早被带往新山地庭面控。
他说,警方援引3项法令提控3人,包括刑事法典第427条文(蓄意破坏)、第506条文(刑事恐吓,以及第507条文(以匿名通讯进行刑事恐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