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5日讯)中国籍男子到新加坡公干,酒醉饭饱回酒店途中竟在地铁站对着电动扶梯扶手小便,公共滋扰罪成被判最高罚款2000元(6585令吉)。
这起事件发生在上周五晚上约10时03分,地点是欧南园地铁站。
41岁中国籍被告李国瑞面对一项公共滋扰的控状。
案情显示,被告本月2日来新加坡公干,住在牛车水一带克罗士街上段的酒店。10日晚上7至9时,被告在裕廊东商场西城的一家餐馆谈生意,期间喝了大量啤酒。

他酒醉后从裕廊东地铁站搭乘地铁返回酒店。
当被告走出欧南园地铁站3号出口时,竟对着电动扶梯的移动扶手小便。
他完事后步行回到酒店。不过他的行为被许多公众目睹并被拍,视频被上传至社交媒体后引关注,其中一段视频甚至获超过2000个留言。
警方接获报案后迅速确认被告身分,并于本月12日将他逮捕。李国瑞被控上庭后昨天认罪,判罚款2000元。
一般公共滋扰罪最高可处以的罚款是2000元。如果犯下公共滋扰时明知行为可造成伤害、危险或困扰,则在罚款之余,最高还可被判处3个月监禁。(人名译音)
控方在陈词时说,被告在人流量高的地方小便,公众使用电动扶梯时会触碰到扶手,或因此与尿液接触,被告的举动不卫生且会传染细菌。
法官询问受影响扶梯是否马上清洗干净,以及有没有乘客在清洗前使用。
主控官说,事发后不久就有清洁工到场拖地,但职员当下不知道被告尿在扶手上。

主控官也提到,被告所为还可影响电动扶梯的内部零件,或需进行额外维修。
法官下判时说,被告一时冲动干案,但行为造成多重伤害,不但对大众造成烦恼,也涉及卫生和健康问题,地铁站需要花钱请人维护电动扶梯,也影响了业者SMRT为搭客提供安全与卫生环境的名誉。
接连发生随地小便
另两人周三被控
新加坡连发生3起地铁站随地小便事件,另两人周三被控。
除了认罪的李国瑞,周三被控的还有53岁男子苏福汉和57岁的周宏伟。
苏福汉被指本月8日中午12时30分,在丹那美拉地铁站的月台小便,触犯公共滋扰罪。他也被控一项抵触放贷人法令的控状,面控后还押心理卫生学院接受检查,案展1月28日过堂。
周宏伟则被指本月13日傍晚7时许在波东巴西地铁站的乘客服务中心前小便。
他指出有意认罪,案展2月26日让他出庭认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