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山24日讯)警方在接获破门行窃案的投报后,在24小时内逮捕两名本地男子,并一举侦破今年开年发生的4起破门行窃案。
新山北警区警方于周二(21日)上午约10时33分,接到一名28岁本地男子报案,其位于士姑来新东方花园(Taman Skudai Baru)的住所遭爆窃,包括遗失一台HP品牌笔记本电脑、一部iPhone 11 Pro手机、一条金手链、两个头盔,损失金额约为5000令吉。

新山北警区主任峇尔维星助理总监今日下午召开记者会指出,警方展开调查,发现屋主的大门被破坏,处于开启状态。而闭路电视录影显示,周二清晨约5时45分,一名身穿橙色上衣、戴口罩和手套的男子闯入屋内并翻找物品。

他说,警方遂于周二上午约11时30分,在新山拉庆地区逮捕两名分别年龄为27岁和22岁的本地男子,并起获一台银色HP笔记本电脑、一部iPhone 11 Pro手机、两个头盔、一辆红色本田摩哆、一些衣物、背包、耳环、木质项链及手表等。

他指出,警方向法庭申请并获准延扣其中一名嫌犯4天至本月25日,另一名嫌犯则被延扣5天至本月26日,以协助进一步调查。
“初步尿液检测显示,两名嫌犯均对甲基苯丙胺(Methamphetamine)呈阳性反应。经查记录,其中一名嫌犯有20项涉及刑事和毒品的犯罪记录,而另一名嫌犯无任何犯罪记录。”

罪成可判监14年
峇尔维星指出,随着两名嫌犯落网,已侦破自今年初以来,在新山北区辖区内的4起破门行窃案件。

他说,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457条文(破门行窃)调查,罪成者可被判处最高14年监禁;若属再犯,可加罚款或鞭刑。
他说,警方也援引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C(1)(b)条文及第15(1)(2)条文,罪名者可被判处不少于5年,但不超过7年的监禁,以及不超过3次鞭刑。
(本报刘彦运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