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9日讯)新山消费人仲裁庭近日驳回一起针对汽车维修厂的索赔案,有关汽车维修厂业者对此结果感到欣慰。
新山消费人仲裁庭主席哈菲兹扎卡里指出,基于有关起诉人虽已收到通知,但在去年12月和今年1月的聆讯中均未出席,因此决定驳回此案件。
英文《星报》前日报导,汽车维修厂业者祖希米鲁斯里在位于新山安莎大厦的新山消费人仲裁庭办公室外受访时,对此结果感到欣慰。
他说,自他经营这家维修厂8年以来,第一次有顾客向法庭对他的业务提起诉讼。该起诉人是个女子。
他说,去年10月17日,起诉人的轿车在距离他汽车维修厂约200公尺处抛锚,他与工人协助将起诉人的车推入厂内,并在两天后检查后发现引擎问题。
于是,他向起诉人报价2600令吉进行引擎维修,对方同意后,去年10月22日完成修复。
起诉人原定于去年10月23日取车,但因资金不足,延至去年11月3日付款取车。
然而,起诉人取车离开约30分钟后,再返回投诉轿车引擎噪音。祖希米鲁斯里解释,该声响来自排气管,但并未更换此部件。
起诉人随后再致电称变速箱有问题,祖希米鲁斯里表示可检查,但此问题不在维修范围内。
起诉人最终选择前往另一间汽车维修厂,并向消费人申诉法庭提告,但因多次缺席聆讯,因此案件被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