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g
搜索
简
APP
主页 > 狮城焦点

蓄意重伤他人

文 文 文

推搡导致9旬伯撞头不治 7旬叔被判坐牢28个月

事发地点在马西岭路第3座组屋楼下。 (档案图)

(新加坡13日讯)不满9旬失智伯诬赖他欠钱,7旬叔在争执间抓住对方挥动的拐杖,再推了对方一下,导致对方倒地撞头送院不治,今早被判坐牢28个月。

被告卓德财(73岁)今早承认一项的罪名。死者是90岁的朱振南。

这起事件发生在2023年10月15日早上11时20分左右,地点是马西岭路第三座组屋的组屋楼下。

案情揭露,被告与死者都是独居的退休人士,两人并不相识,但被告曾在事发组屋附近见过死者。死者行动不便,使用拐杖出行,且患有失智症。

案发早上11时19分,死者拄着拐杖走到组屋楼下的凳子坐下。约9分钟后,当被告路过时,死者突然大喊,称被告欠了他100元(330令吉)。随后,被告转过身上前与死者理论。


根据庭上播放的电眼画面显示,双方激烈争执,死者站了起来,随后拿起拐杖至少两次挥向被告。被告抬手抓住拐杖,两人僵持不下。
不久后,被告松开拐杖,并推了死者一下,结果导致死者往后摔倒,后脑勺重击到地面。事后,被告在原地驻足,但并未向一动也不动的死者施救。

被告接着离开现场。有公众发现死者,随之召救护车。

民防部队到场时,死者仍可坐起身、睁开眼睛,但他没有回答问题,并且多次呕吐。

死者朱振南。 (档案图)

死者送院后,当晚不治身亡。根据尸检报告,他的死因是头部受伤,颅骨骨折长达19公分。

事后,警方根据电眼追踪被告身分,于隔天凌晨上门逮捕被告。

#

被告事发后没召救护车,如常出门到杂货店买快熟面,看到医护人员后,也没有上前提供援助或说明情况。

被告离开案发现场后返家,并在两分钟后离家下楼。当时,已有数名路人围在受害者身边。被告以为已有人召救护车,于是过马路到附近的杂货店,购买快熟面和香烟。

约10分钟后,被告回到案发现场,看到医护人员向死者施救,随后直接回家。

控方指出,被告在事发后继续进行日常活动,即使看到有医护人员到场,也没有上前说明情况,促法官判被告坐牢36至38个月。

律师为被告求情时指出,被告事发后在现场停留了26秒,因惊吓过度,害怕靠近死者,而未采取行动。

律师进一步说明,称被告年事已高,最高学历仅为小学,双亲都已逝世,无兄弟姐妹且未婚。在还押期间,无人能够为其担保或探视他。

律师也说,尽管被告早年曾因非法赌博被定罪,但至今已40余年未再犯。过去五年,他也因健康问题无法工作。

另外,被告在被捕后积极配合警方调查,并及早认罪,因此恳请法官酌情,判处他28至30个月监禁。

高兴
高兴
惊讶
惊讶
愤怒
愤怒
悲伤
悲伤
关怀
关怀
mywhee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