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山15日讯)位于至达城的一家化妆品制造厂涉及环境污染问题,遭环境局派员上门执法。
柔佛州环境局于前日在面子书发文指出,执法人员在调查过程中发现,该厂未能符合环境标准,违反了1974年环境素质法令及相关条规。

因此,当局援引1974年环境质量法令第38(1)(a)条文,向该工厂发出操作设备扣留令(POK),以确保业者立即落实污染控制措施。
该局强调,保护环境,人人有责。

(新山15日讯)位于至达城的一家化妆品制造厂涉及环境污染问题,遭环境局派员上门执法。
柔佛州环境局于前日在面子书发文指出,执法人员在调查过程中发现,该厂未能符合环境标准,违反了1974年环境素质法令及相关条规。
因此,当局援引1974年环境质量法令第38(1)(a)条文,向该工厂发出操作设备扣留令(POK),以确保业者立即落实污染控制措施。
该局强调,保护环境,人人有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