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4日讯)涉嫌多次在住家、豪华酒店,甚至是医院性侵未满16岁少女,事后还指示少女哭求母亲不要提控,新加坡前电视艺人有意认罪。
这名新加坡前电视艺人的案件今日早上在新加坡国家法院审理后,刑事案件入禀和管理系统(ICMS)更新资料,显示他的案件展期至5月5日过堂,让他认罪。
这名前电视艺人被控6项性侵未成年少女,一项抵触防止骚扰法令,以及一项妨碍司法公正的罪名。
为了保护少女,法官下令媒体不得报导任何会泄露少女身分的资料,包括前电视艺人的姓名。

根据控状,被告涉嫌于去年6月间,至少6次与一名15岁少女发生关系,性侵地点包括新加坡滨海湾金沙酒店、伊丽莎白诺维娜医院,以及他的住家。
《联合早报》报导,被告被指在去年8月,指示少女在她的母亲面前哭泣,告诉母亲她不希望被告坐牢和被提控;有意妨碍司法供证。
被告也被指于去年9月间,多次骚扰这名少女,包括在同一天拨打18通电话给少女,也曾发送短信给对方,及登入少女在全民K歌平台上的虚拟房间。
被告与少女事发时是情侣关系。被告目前以2万新元(约6万6364令吉)保释外出。
在新加坡,性侵未满16岁少女若罪成,违例者可被判坐牢最长10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妨碍司法公正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最长7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抵触防止骚扰法令若罪成,则可被判坐牢最长一年,或罚款最高5000新元(约1万6591令吉),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