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峇株巴辖7日讯)经营餐馆生意的23岁华裔青年,不满被他人拖欠1万2000令吉款项超过一个月未还,竟滥用私刑用藤条鞭打欠债者致伤入院,他被控时认罪,被判罚款1800令吉。
23岁的被告林祥源(译音),他今日在峇株巴辖推事庭,被控于今年2月27日凌晨约1时45分,在峇株巴辖县中江一家餐馆前,蓄意致伤一名41岁男子,触犯刑事法典第323条文(蓄意伤人),罪成被判一年监禁或罚款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推事阿伦诺瓦宣判被告1800令吉罚款,若被告没有偿还罚款额,必须以3个月监禁来取代。被告之后已交付罚款。
此案主控官为法拉瓦希达副检察司,被告的代表律师为陈松元。
根据案情,事件起因是被告想向伤者追讨1万2000令吉欠款,而该笔债务已拖欠超过一个月。
被告之后愤怒拿起藤条,将该男子打伤,男子随后送往医院接受治疗。
受伤的男子于3月4日向警方报案,被告在同一天被捕。
被告在聆听控状后俯首认罪。
法官阿伦诺瓦达斯随后宣判,被告被罚款1800令吉,若无法缴罚款,须以坐牢3个月替代,而被告最御已缴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