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12日讯)两名快递员在酒店强奸未成年少女,分别被判处监禁24年和鞭6下次,以及监禁9年和鞭3下。
两名被告分别为26岁的沙希丹,以及33岁的哈齐克,两人职业皆是快递员。他们今日在麻坡法庭面控。
其中,被告沙希丹共面对4项指控,第一控状及第二控状指他于2022年7月4日晚上约11时,在麻坡市区一家酒店内强奸一名当时年仅14岁的未成年少女。
第三项控状及第四项控状指他于2022年7月4日晚上约11时30分,在同一地点强奸并殴打另一名当时年仅14岁的少女。
他在2017年性侵儿童罪案法令第14(d)条文下被判监禁4年及鞭一下、在相同法令第14(a)条文(肢体性侵)被判监禁4年及鞭一下,以及两项牴触刑事法典第376(1)条文(强奸)下,各被判监禁8年及鞭两下。
另外,被告哈齐克则面对两项指控,他被控于在相同日期、时间和地点,强奸和殴打当时年仅14岁的少女。他分别在2017年性侵儿童罪案法令第14(a)条文下被判监禁3年及鞭一下,以及在刑事法典第376(1)条文(强奸)下被判监禁6年及鞭两下。
两名被告今日面控时皆认罪。
两名被告是于去年6月11日被判表罪成立,并择在今日进行自辩,但基于被告无法挑起证据疑点,因此被判刑。
法官阿布峇卡在宣判时说,两名被告的行为不可被宽恕,受害少女年仅14岁,还是个学生,被告理应像自己的弟妹保护受害少女,却因私欲毁了少女终身,应受到严厉地惩罚,在牢里好自反省及汲取教训,出狱后重新做人。
由于被告刑罚同时执行,被告沙希丹只坐牢8年和鞭笞6下,哈齐克则坐牢6年和鞭笞3下。
两名被告的代表律师为依马尔、阿米鲁及纳兹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