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居銮15日讯)警方跨两个县逮捕11名本地男子,侦破4起破门行窃案。
居銮警区刑事罪案调查组,在东甲警区刑事调查组以及新邦令金警局警员的协助下,于前日凌晨约1时39分至晚上9时之间,联合展开“破门行动”(Op Pintu)。

居銮警区主任峇林助理总监今早发文告发布取缔成果,警方在居銮县新邦令金、佳雅新村,以及东甲县,逮捕共11名年龄介于26岁至46岁的本地男子,相信涉及4起破门及入侵建筑物偷窃财物案。
他说,其中7名被捕者有多项刑事及毒品案前科,而经对毒品尿检,6名被捕者对毒品甲基安非他命(Methamphetamine)呈阳性反应。

他指出,警方在逮捕行动中充公多件赃物,包括7个注明“一马来西亚电脑”的盒子,内有一台笔记本电脑、一个黑色LCD显示器、一个标有“FINE LEGEND QF13”的黑色盒子,内有LED投影仪、一个蓝色零钱箱、一件黑色印有“CARHARTT”字样的衣服、一个棕色“POLOLOUIE”品牌的包,以及一辆蓝色第二国产Alza轿车。
他指出,警方从昨日起延扣嫌犯4天,同时援引刑事法典第457条文(破门行窃)、第448条文(非法入侵建筑物)以及第380条文(偷窃)调查。
在刑事法典第457条文(破门行窃)下,罪成可被判处监禁14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在刑事法典第448条文(非法入侵建筑物)下,罪成可被判处10年监禁或罚款;在刑事法典第380条文(偷窃)下,罪成可被判处10年监禁或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