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8日讯)柔州警方日前捣毁贩毒集团,涉案的4名印裔男女今日被带往新山推事庭面对2项拥毒及1项贩毒指控;一旦贩毒罪成,或面对绞刑。
4名被告分别为山迪古马(32岁)、拉朱马南(42岁)、巴拉瓦南(17岁)及29岁的女被告拉婉娜。
由于案件需等候化学报告,推事阿蒂法将案件展延至6月8日过堂。
此案是在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条文下被调查,主控官菲道尔副检察司向推事要求所有嫌犯不获准保释,并获得推事批准。
而贩毒案属于高庭审理权限,现场并没有进行认罪与否的环节。

控状指出,4名被告于本月5日凌晨12时15分,在地不佬路的一所公寓内涉嫌贩运31.9公斤的摇头丸,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1)条文,可与刑事法典第34条文(共同犯罪责任)同读,并在第39B(2)条文下被判刑。在此条文下罪成,将面临死刑、或终身监禁及不少于15下鞭刑。
第二项控状指被告4人在相同的时间和地点拥有13.5克的冰毒,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2(2)条文(拥毒),并将在第39A(1)条文下被判刑。一旦罪成,将面对2年至5年监禁,及3下至9下鞭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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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项控状指4人在相同的时间和地点拥有2.2克的“一粒眠”,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2(2)条文(拥毒),并将在第12(3)条文下被判刑。一旦罪成,将面对10万令吉罚款、或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柔佛州总警长拿督古马于本月10日召开记者会,宣布捣毁此贩毒集团,并逮捕首脑在内的4名被告,其中17岁被告为跑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