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19日讯)被控于6年前性侵年仅8岁学生的阿拉伯语教师,由于控方与证人的供词互相矛盾,今日获判表罪不成立当庭获释,被告在走出犯人栏后跪地亲吻。
现年33岁的被告阿纳夫阿菲克在闻判后,激动地拭泪,并在走出犯人栏后跪地亲吻,并与家人和代表律师法里德阿兹兹拥抱道谢。
麻坡地庭法官阿布峇卡今日审理此案件时指出,根据受害人的证词,与其朋友的证词,以及与其母亲的证词,都互相矛盾。控方没有具体的证据,指控被告性侵,为此他宣判被告罪名不成立,并恢复被告执教的资格。

控状指出,被告于2019年10月3日上午10时20分至11时20分,在麻坡县巴莪区班卒一所小学任职阿拉伯语教师时,在学校的图书馆对当时8岁的学生性侵。其行为牴触2017年儿儿童性侵法令第14(a)条文(肢体性侵),并可在同个法令第14条文下被定罪,以及与同个法令的第16(1)(可信任的人性侵)条文同读。
被告在2017年性侵儿童罪案法令14(a)条文下,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20年,另须施以鞭笞;在同个法令第16(1)条文的附加刑罚下,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5年及鞭笞至少两下。